Abstract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职业院校在发展和改革的过程中提出了“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并且成为了人才培养的主导模式。是学生“无缝式”接轨就业岗位的重要途径,然而目前我国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却难以找到具体的针对顶岗实习的法律法规进行维权。目前依据的民事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在司法实践中都无法妥善解决顶岗实习中发生的伤害事故。本文从如何控制顶岗实习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出发,明确职业院校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及实习企业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指出顶岗实习学生应当认定为特殊的劳动者。笔者认为,应该加快修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扩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认定范围,将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工伤保险体系。从而促进我国职业院校“顶岗实习”的健康有序发展。
Publisher
Frontier Scientific Publishing Pte Ltd
Cited by
1 articles.
订阅此论文施引文献
订阅此论文施引文献,注册后可以免费订阅5篇论文的施引文献,订阅后可以查看论文全部施引文献